剖析石家庄商标注册常见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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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石家庄商标注册常见的误区

作者:河北信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31 08:59:38

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由于对专业知识了解的不够深入,对法律的认知较为浅显等各种因素的存在,很容易就会在注册、使用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商标法》的行为,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剖析一下石家庄商标注册常见的误区。

权误区1:申请的商标被驳回,就立马放弃自己辛辛苦苦设计的商标最后被驳回了,怎么办?你还可以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是商标被驳回后的救济途径,所以你还是有机会注册成功的。但是,复审申请法定时间期限很短,犹豫不得,想要夺回商标就必须立即行动,尽快准备复审材料,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中充分陈述理由并提供证据,通过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对比,提高申请商标的独创性和显著性,来影响商评委对商标的再判断,从而挽救自己的商标。

误区2:商标授权后能永久使用商标获得授权后,有效期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有效期到来之前,你可以办理商标续展,如此循环,保证自己的商标持续有效。

误区3:拿到商标证就高枕无忧了商标注册成功了,拿到了商标证,就大功告成了吗?No!你除了规范自己的行为之外,也要密切关注市场,对于市场上侵犯自己商标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维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自己的商标。还有,万一竞争对手对自己的商标提出无效,你要及时作出应对,进行无效答辩。

误区4:随意转让商标如今盛行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加盟经营这样形式的经营方式。绝大多数情况下,成功的商标许可行为使双方共赢,而失败的许可行为只会双双受损。按商标法规定:若商标注册者允许他人使用商标,必须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协议,并说明有效的实施范围,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

误区5:法人代表注册商标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进行运营的,那么用法人代表注册的商标存在极大的隐患。企业实际运营中的商誉与价值都依附在商标上,并随着时间积累不断增值,假如法人代表"单飞",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要求支付高额的许可费,那岂不是让股东们吃大亏?如果你正在使用这样的商标,可转让到企业名下或许可给公司使用,以绝后患。

在中国大陆我们如何进行台湾商标注册呢?这个问题困惑了很多在大陆的企业们,不要紧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来讨论一下:在中国如何台湾注册商标以及注册流程。

1、哪些人可以在中国台湾申请注册商标?(1)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申请注册商标;(2)在台湾地区无住所或营业所者,应委任商标代理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2、在中国台湾注册商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商标图样;(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贸易或商业情况的说明;(4)商品或服务清单。

3、在中国台湾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

(1)商标主管机关台湾智慧财产局对于商标注册的申请,先指定审查员进行审查;

(2)审查员依照商标审查办法,对申请商标进行程序上的审查,即审查申请书内容及规费文件是否完备,如有错误缺漏或文件未完备的,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当程序审查完毕后,再依照商标审查准则,进行实体审查,审查商标图样是否具有识别性以及是否违反不得注册的特别规定,如与他人商标近似等;

(4)审查后,认为合法者,即将审定书送达申请人,并公告在商标主管机关公报;

(5)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确定后,始予注册;

(6)从接受商标申请注册案起,大约需810个月才能审查完毕是否核准审定;

(7)获准审定后,将于商标公报公告三个月,看是否有人异议;

(8)公告满三个月而无人异议,始予注册,大约再经过一个半月后始发下商标注册证。

(一)什么是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九条之五和《共同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将一项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是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由于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被全部或部分驳回、过期、放弃、注销或无效,原属局向国际局申请撤销该项国际注册所列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原国际注册的申请人向其国际注册曾有效的某缔约方主管局提交同一商标的注册申请时,该申请应以其国际注册日或后期指定日为申请日期,并且如果该项国际注册曾享有优先权,此申请亦应享有同样的优先权,条件是:

1.此申请于国际注册被撤销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2.申请中所列商品和服务实际包括在国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中;

3.申请符合所适用法律的一切规定,包括费用的规定。

(二)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1.申请人应通过代理组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使用国内注册申请的中文书式,并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

3.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先由国际处审核国际注册日期、优先权日、国际注册的撤销日期以及商品和/或服务的范围。如发现问题,由国际注册处与代理组织联系补正事宜,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退回申请。

4.经审核无误后,国际注册处在申请书上另附一表格,加注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后确定的申请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并交申请人。

5.申请人将申请书和表格交至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受理科,该科编定申请日和申请号,之后,该申请进入正常国内审查程序。

6.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的,按一标一类申请,每份申请交纳1000元规费。

无主商标是什么?看中一枚商标找不到商标持有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会在商标群里询问,这是谁家的商标?可是有一种商标是真的找不到商标持有人,在行业内被称为无主商标,那么,现在A5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无主商标是什么?无主商标是什么:无主商标无主商标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关闭或商标人死亡,在主管机关的商标注册簿内仍然存在的注册商标。简而言之,无主商标就是没有商标持有人但仍合法的商标。

无主商标的三个特征:

1、无主商标依然是注册商标虽然无主商标没有了“主人”,但如果商标还在10年有效期内,那该商标依然是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

2、无主商标没有商标持有人企业一旦破产、关闭或者商标持有人死亡,都会导致该商标成为无主商标。这是无主商标最根本的特征。

3、商标归属还未确定由于无主商标没有商标持有人,所以该类商标的归属权是尚未确定的,也没有人能对该类商标主张权利。

注意:无主商标不是闲置商标。无主商标和闲置商标的共同点是双方都还在10年有效期内,不同点是闲置商标依然有主,只是主人不使用该商标,而无主商标则是商标持有人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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