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CONTACT US

河北信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办理商标查询需要注意的内容

办理商标查询需要注意的内容

作者:河北信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5 08:02:25

商标不可或缺,有些企业商标意识淡薄,认为申请商标没有用,等到需要了或者被别人抢注了才后悔莫及,下面就让小编来为您介绍商标的作用。

1、商标既是企业的标志,商标既是一个企业的文化表现。

2、商标拥有专用使用权,商标属于知识产权,也就是说是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的,拥有了商标就是拥有了对自己品牌以及产品的保护。

3、商标拥有很大的升值空间,不管你是通过注册或者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当这个商标随着品牌扩大、知名度越来越大的时候,你的商标价值也就越来大。

4、能够尽可能的保护品牌保护产品,很多时候会遇到商标被侵权的情况,这个时候如果你没有商标的话,也许就是你自己侵权了他人的商标。拥有商标就是拥有了保护,免去了后顾之忧。商标不可或缺,终上所述,商标是非常重要的,不管对于小企业还是大公司来讲,都必不可少。

自五月一日,新商标法实行之后,商标在申请中出现了很多的改动,比如:以前不需要营业执照的盖章扫描件,但是现在必须要彩色扫描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前的个体注册不需要代理公司盖章(个体户执照上)但是现在,必须要有代理公司盖的章商标局才会认可。

所以,不仅在文件上做了更新,在权利和责任上也重新划分了。更加明确了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新商标法实行之后,商标的受理通知书的排版也发生了变化。新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和旧版的内容上是一直的,排版上略有差别。再有,新商标法实行之后,商标进入初审公告之后会下发商标的公告受理通知书,上面显示公告商标的注册人信息,公告期号以及商标的注册号等内容。这是之前所没有的,商标法的不断改进,使很多东西更加具体化,也避免了很多的制假造假现象的发生。以后有什么更新的地方会及时的通知大家哦。

辛苦创建的企业,却发现企业名称早被别人注册了商标,那可真是太糟糕了,所以说我们在选择企业名称前要先做好商标查询。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如何查询公司的商标是否被注册?

(1)本身缺乏显著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2)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

(3)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4)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网上如何查询商标是否注册?

1、商标的查询方法比较复杂,今天我们介绍一下网上查询的基本步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商标事务所委托查询。

2、首先,我们进入中国商标网,官方提供了四种业务: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商标状态查询、错误信息反馈。

3、我们点击进入商标综合查询:用户可以按商标号、商标、商标申请人名称等方式,查询某一商标的有关信息。

4、里面提供了5种查询方法国际分类号、注册号、商标名称、申请人名称(中、英文),对于查询是否注册来说,我们只需使用商品名称来是即可。

5、我们以搜索百度为例,在商标名称中输入百度,再点击查询。

6、如果查询到有结果,说明商标已被注册。那就只能换一个商标了。

7、如果查询到抱歉!没有查询到任何结果,那么恭喜你,商标尚未注册,赶紧去注册吧。注册商标流程、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石家庄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1)《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石家庄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督伪造、搜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人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①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演使用,误导公众的;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rf等便利条件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上一篇:商标被撤三的条件

下一篇:驰名商标转让需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