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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过程是怎样的?
作者:河北信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7 08:40:57
为避免误导消费者,正在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消费者对驰名商标普遍缺乏了解。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对商标的一种保护,在商标纠纷中,高于一般商标的保护力度,但并不代表商品的质量好美誉度高。
我们国家对每种商品都有自己的商标,我们称之为商标。每个商标都有法律认证。如果我们想改变商标,我们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改变它。那么具体的商标变更是什么?商标变更的过程是什么?让我们看看。什么是商标变更?商标变更过程是怎样的?商标核准注册后,石家庄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商标局应当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已经申请注册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代理人,或者删除申请中指明的商品注册。因企业合并、兼并、重组发生商标专用权转让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的,不得转让商标专用权。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种方式:(一)委托国家承认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一、变更申请(根据申请的具体内容选择表格)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委托代理人提交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接待大厅办理四、申请变更登记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当然,商标变更不是免费的。每次商标变更的申请费为5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相应的费用。
石家庄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但是,如果不注册商标,一旦被别人抢注,你就不能再使用此商标了。
不注册商标就使用具体有以下几点危害:
1、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你使用的商标未注册就不享有独占权,别人也可以使用。这样商标表明商品来源作用就相对减弱,进而商标代表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
2、不能成为无形资产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3、商标易被抢注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他人抢先注册,该商标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4、侵犯他人权利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只要是侵权,不管你的本意如何,就会受到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会影响到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另外关于商标注册的优势作用:
1、市场中的通行证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企业在产品或服务推出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后,才进行商标注册,往往会出现该商标已经被他人抢先注册而导致商标使用人无法注册的情形。及时注册是避免损失的重要一步。
2、消费者眼中的识别码商品在市场上接受社会检验和监督,参予竞争,这种市场竞争是商品品种、质量、价格等多种性能指标的竞争,而这些信息则是通过商标这一桥梁传递给消费者的。利用商标宣传商品、服务,言简意赅、醒目突出、便于记忆,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以吸引诱发其从速购买的欲望,从而达到创名牌、扩大销路的效果。
3、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企业在产品或服务推出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后,才进行商标注册,往往会出现该商标已经被他人抢先注册而导致商标使用人无法注册的情形。因此及时注册商标是避免损失的重要一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石家庄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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